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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ptember 28

    与中国有关

     
    得知日本记者死于缅甸,像他致敬!
    September 26

    学习,学习一下

    二〇〇七年九月四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信笺
    秘密

    审计署办公厅关于日本广播协会(NHK)制作并播出《激流中国》系列纪录片
    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解放军审计署,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南京审计学院:
    去年底,日本广播协会(NHK)经我国有关部门批准来华拍摄反映中国现状的系列纪录片《激流中国》。目前已播出四集,其余各集将于9月起陆续制作并播出,内容主要包括中国教育现状、十七大、青藏铁路、物权法、医保制度、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等。
    该片前两集内容基调消极,观点负面,造成了不良影响。第一集《富人与农民工》忽视我政府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缩小贫富差别上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片面突出“富人”和“农民工”生活水平差距,以强烈视觉冲击渲染贫富差距。第二集《喉舌与责任》诬称我“新闻管制”,缺乏新闻自由,引导观众关注我社会负面现象及突出问题。该片还拍摄了一些地方宣传部门对国内媒体报道提出要求的内部文件。
    该片后两集内容较积极客观。第三集《青岛老人院的故事》总体肯定了我政府和社会为解决老龄化问题所作的积极努力,但同时也指出了一些客观存在的问题。第四集《确保北京用水》反映了北京水资源缺乏的现状及为保护、节约用水所做的努力,同时还介绍了周边省市地区人民为保证北京市用水所作出的牺牲。
    该片播出后,我外交部新闻司和我驻日使馆已就其中消极内容向NHK提出交涉,指出该片前两集观点失衡,基调负面,没有客观、真实反映中国社会现状,误导了观众,损害了中国形象,中方对此严重不满;希望NHK增强媒体责任感,客观、全面、公正报道中国,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片不良影响。日方表示,NHK一直力求客观、公正地报道中国,重视与中方建立互信合作关系,拍摄《激》片决无丑化中国之意,对该片给中方带来的不良影响表示遗憾;该节目组已进行反思,制作后续节目时会更加谨慎、客观,更多反映中国政府的立场以及所做努力,以消除负面影响。
    考虑到NHK长期以来涉华报道总体客观及对我交涉表态较积极,我方同意其继续完成后续采访拍摄,但要求其在制作《激》后续系列节目时公正、客观反映中国各方面的发展情况。
    各级审计机关在NHK提出采访要求时,应履行必要的报告或报批程序;如接受其采访,应增强对其引导和管理的意识,对采访做好充分准备,对采访拍摄施加积极影响并注意把关。


    主题词:外国记者 采访 规定 通知

    北京市审计局办公室  2007年9月4日印发

    莫之许:大众时代的来临——我们时代的话语空间

    莫之许:大众时代的来临——我们时代的话语空间

    大众时代的来临
    莫之许 
    ——我们时代的话语空间

    如果要让我选择这30年来,对于中国社会发展最关键的一个年份,我既不会选择1978,也不会选择1989,而会选择1992。在我看来,正是这样一个年份,让中国真正进入了大众化(democratic)时代,从而让市场化、现代化、全球化这样的大词,获得了真实的可持续进展的基础。

    1840以来,遭遇前所未有挑战的中国,先是依靠传统儒生的力量实现了所谓的“同治中兴”,但自此以后,向挑战者学习以改变落后之命运,就成为了百年中国的永恒主题,无论这一学习的对象是英美、是德日,还是苏俄。在这一过程中,拥有更强学习能力——这在现代社会首先意味着观念的领会——的精英人士通过声称掌握了先进的秘诀,而取得了极大的权力,这也是“训政”、“改造”之类词汇和实践得以盛行的根本原因。在这样的救亡或现代化过程中,大众依旧被看作是有待动员的基础和资源,而非行为的主体,精英迥临于其上,为其师为其主。这一景象落实到话语空间,就是少数精英通过其所垄断掌握的文化阵地,而对大众进行宣导启蒙。

    即使在我所经历的改革时代的前半期,尽管小岗村这样的实践来自于草根,但其推行却不是经过自发的传播演进,而依旧是政治精英凭借组织与权力的推广。以“思想解放”为先导,以文化热为高潮的“新启蒙”,依旧沿袭着百年以来的传统,自上而下地传播,因此,在80年代末那场政治风波中,知识分子和学生的呼吁,在广大民众听来既亲切又朦胧,既温暖又陌生,于是在很大程度上,这场运动也终究更多是少数精英而非大众的运动。

    只有到了1992年,一种真正大众化的进程才得以展开。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自由首先带来的,是大众的消费自由,这一消费自由不仅催生了如《精品购物指南》这样的纯粹生活类媒体,同时也在许多报纸引发一场“比赛屁股”的竞赛:在政治优先的年代,头版一向被看作是报纸的脸面,副刊与社会新闻之类,则被称为报屁股,一直被看作是报纸的次要附属而已,但在消费自由时代,订阅的权力已经转移到了大众手中,媒体为了生存或为了过好日子,就必须对此加以回应,于是,在“脸面”因为体制原因不能大动作的时候,“屁股”的竞争就成为必然。最终,当这样的“解放脚”也不为大众接受的时候,由“屁股”而派生出来各种“子报”,如《南方都市报》之于《南方日报》、《华西都市报》之于《四川日报》,就是不可避免的。在这背后,正是大众的消费自由所带来的不可阻挡的趋势。

    大众通过消费自由而获得的权力,在一开始就冷落——换句话说也就是是冒犯——了以前一直以精英自命的人士,也立刻引起了以观念精英自命的知识分子的敏锐反应,一场“人文精神失落”的讨论迅疾展开,事隔多年,剥开这场争论的话语包装,可以发现,在大词背后,展现的不过是精英知识分子面对大众化——说到底也就是大众对于文化的权力——的焦虑。

    但事情并未就此结束。大众通过消费自由所获得的权力,说到底还是一种间接的权力,在文化的洪流中,依旧有着若干道闸门,掌握在精英人士的手中。而在1990年代中后期,一种此前人们从未想到过的东西来到了中国,在其革命性的冲击面前,大众通过消费自由而获得的间接权力,一下变得相形见咄了。互联网建立在个人计算机这一大众化梦想结晶的基础之上,拥有连接上网络的个人计算机,最终就拥有了属于个人的“金喇叭”,从而让闸门敞开,让表达不再单向,让大众拥有了不再仅仅间接而是直接的权力。

    于是,从世纪之交直到今天,中国的话语空间始终是三维的:依旧有着固定边界的体制主流精英化的场域(各种学报、会刊、官方媒体)、受大众消费自由主导的市场化场域(市场化媒体、流行娱乐)、以自由、免费、即时互动的个人表达为指向的互联网空间(个人主页、BBS、博客、QQ群)。对于这三者,我习惯以主流、市场和草根而分别加以命名。或自觉或被迫,中国的知识活动由此在这样的三维空间里同时展开。

    而在这一过程中,可以清晰地发现一条主线,那就是市场化媒体对于体制主流媒体的地位的持续上升,以及更为重要的,互联网空间依托大众的表达自由,而日益占据了三维话语空间的强势地位。首先,我们可以看到,原本主流的知识人逐渐向新维度的靠拢,比如在我曾经活跃的世纪沙龙和依旧出没的关天茶社中,一直有着早已知名的知识人的身影,更不用说市场化媒体中那些熟悉的名字所开设的专栏了;其次,也涌现了一批完全依托于市场化媒体和网络空间而成长起来的新兴知识人,前者我可以举出连岳(成名于《南方周末》,而如今也活跃于博客空间),后者我可以举出秋风(成名于自办个人主页自由主义评论,后更名为思想评论,并为同名论坛主持人,最后则成为了市场化媒体的活跃撰稿人)。

    如今,媒体的记者编辑通过网络寻找新闻或评论线索、作者、资源,已经成为固定套路。互联网空间所提供的,不仅是海量的信息,更是大多数人的智力交锋,在我的印象中,没有什么东西在开放环境下找不到知音,也没有什么东西真有价值而在网络空间中无人问津,在这里,大多数人的智慧的集合,成为了知识话语的价值的最佳鉴定。在这里,开放的群体公议,胜过了特定群体的方法与智慧。因此,市场化媒体和互联网空间的相对优势,来自于大众化所带来的力量:大众化拉平了原本横亘在精英与大众之间的鸿沟,从而使得社会进程可以会聚更大多数人的智慧与力量,从而呈现出更强劲的势头。

    当然,在一些人看来,在这里面也有不尽如人意之处,正如消费自由给予部分知识人以失落感,网络空间的话语喧嚣也让部分知识人不自在,我所尊敬熟悉的某位朋友就曾在激愤之下将网络空间描绘了“公共厕所”。而同样真实的是,开放的空间也会放大某种幻觉,在海量的人群中,哪怕是极端的言论也会聚集起众多的追随者,尽管相比起整个人群来说仅仅是一小撮,但也会给这种话语的倡导者和追随者以某种“声势浩大”的幻觉,也带给反对者过分的警惕和焦虑,但是,这种现象反映的与其是开放空间的固有弊病,倒不如说是我们还不能习惯多元话语并存,以及我们社会依旧缺乏对话语竞争加以评判的规则与标准。

    在我生活的这30多年里,中国由“一报两刊”主宰过渡到了任何一个人都可以通过鼠标键盘即可汇入到言论洪流的时代,而呈现出主流、市场、草根多元杂陈的态势。在我看来,在这背后其实有一条清晰可辩的主线,那就是大众化——从消费自由到表达自由——的根本决定作用,第一次,中国的大众不再仅仅是精英的附属,而平等自主地获得了对社会进程的决定权,尽管这一决定权尚在成长,因此并不充分完整,而在权利的确定上尚有待落实,但是,正如托克维尔在170多年前所看到的那样,依托市场和技术进步双翼起飞的大众化必然让“世界是平的”,从而让一个既平等又自由的社会不可阻挡地降临,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今天,这一前景之于中国,已然清晰可辨,尽管尚需继续努力。
    September 24

    和谐社会,和谐工具

    大家快来试试吧,很不错哦
    September 21

    醒醒吧,各位

    我转前暗语:说实话,已经无语了

     

    谁来制约cctv的霸王行为?

    大牛转前语:我曾经就cctv调查各地超标楼堂馆所而不正眼看看自己的超标大楼的马列主义手电筒行为,写了《新闻调查别人》,要和cctv新闻调查栏目的一位记者在博客上隔空交战,当然人家cctv的记者姿态特别高,没搭理我。却引来一群粉丝的口水。如今,cctv公开大规模清退所谓的临时人员,不给任何说法和补偿,很显然,已经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的若干条款,但是,却也看不见cctv中有任何人站出来指出这个问题。

    很欣喜,今天终于看见一篇博客文章,大概是cctv所谓的临时人员发出的第一篇要求讨还公道的檄文。我希望,上千的cctv所谓的临时人员应该团结起来,一起要个说法,那些正式员工也应该站出来,不要继续当马列主义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的cctv。别以为你是正式的就是铁饭碗了,等临时的清理完,下一个被清理的也许就是你。

    人的一切权利
    从表达的权利开始。

    德国最先逮捕共产党员,我因为不是共产党员,所以没有抗议。
    随后他们逮捕犹太人,我因为不是犹太人,所以没有抗议。
    后来,他们逮捕工会会员,我因为不是工会会员,所以没有抗议。
    再后他们逮捕天主教徒,我因为不是天主教徒,所以没有抗议。
    最后他们逮捕我,这时已经没有剩下几个人起来抗议了。
    ——尼默勒(Martin Niemo ller)

    疯了疯了

    本来为了调整生物钟准备考试,早早就睡下了。
    但是,日间的几个电话却一直让我的思绪忙碌。

    越睡越愤怒。

    可能越是想睡,潜意识里的东西出来的越多。

    这个国家到底怎么了?

    起诉中央电视台怎么了?

    这个号称中国最大的媒体,最有公信力的媒体,出手如此大手笔,一下就开掉了几千人,个个都是为自己卖命工作的员工。这样的气魄,放眼世界都难找。

    一个超大型的跨国公司,全球裁员几百人,都会成为各大媒体的头条,都会面临无数的诉讼,都会有人上街游行示威。你中央电视台如此粗暴的行为,难道都不可以起诉?没有被一把火烧掉就应该谢天谢地了吧。

    听说,中央电视台接到诉状很生气。

    为什么裁这么多人,只有你们中心,有人起诉。你看,别人都不闹,为什么你要闹?是不是你们部门工作没做好啊?

    强盗逻辑。

    见过强盗,没见过这么强盗的强盗。

    强盗的让人无语。

    当然,对于中央电视台,我已经不报任何希望了。从它开始裁人那一天,我就绝望了,对这个机构如此的不成熟,如此的对人缺乏尊重,如此的无法无天。

    你体会不到我的绝望的。

    其实,你每天都可以看见什么叫绝望的。中央电视台门口每天那么多上访的人,风餐露宿。以前我住在台里的时候,经常可以看见一个人就着军大衣,或坐或躺在台西边的小门附近,他说他在这里已经住了几个月了;我也见过五个不太年轻的民工在东门并排跪着,一下一下朝着武警守卫的大门磕头。为什么?他们为什么如此决绝,如此悲壮?你能感受到他们的绝望吗?你能感受到中央电视台这五个字对他们的意义吗?当一切都指望不上的时候,当一切都让他们绝望的时候,他们相信,你,中央电视台,可以给他们一个说法。

    他们信任你,是你,中央电视台。

    他们信任你的良知,信任你的公信力,信任你的正义感。他们,还有很多人,把你,中央电视台,当成这个社会最后的良知,最后的救命稻草。

    而我的绝望在于,你让我明白,这最后的稻草原来也只是一根稻草而已。

    你真的有公信力吗?你真的有正义感吗?你可以做这个社会的良知吗?

    如果你有公信力,你不会把所有没签合同的员工赶走,装作你的历史上从来没有这些人出现过。几千人啊。如果你有公信力,你不会逼迫为你工作了十几年的老同志们把签约时间从2004年算起,他们之前将近10年的年华,哪去了,就这样神秘的消失了?又是几千人啊。中央电视台有多少个几千人?我甚至怀疑,什么样的恶魔,才可以干出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就为了减少新劳工法出台以后的风险?就为了到时候少赔几个钱?

    如此大规模的清退员工本身就是很可怕的事情,而你们清退员工,目的是要制造一个假象,你从来没有雇佣过所有的这些人。你当自己是日本啊?南京屠城之后,死不承认自己杀过人。你有证据证明我在南京杀了人吗?拿出来给我看。拿出来一个,我承认一个。你应该也知道,人们讨厌日本不仅是因为他们杀了很多人,日本更让人厌恶鄙视的是,他不承认自己杀了人,他把自己的历史打扫的干干净净。一个可以随时彻底改写自己历史的人,怎么可能有公信力吗?

    有些事情你坐在办公室光拍脑袋是不会明白的。你不知道,这几千人的生活被你这么拍啊拍,拍几下脑袋,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不是钱的事情,不是养家糊口的问题。是他们的尊严。他们对这个世界的安全感被你彻底拍掉了,你知道吗?原来这个世界,什么都可以变的。这个你呕心沥血当成事业的地方,这个你几乎当成家的地方,原来随时可以把你扫地出门的,而且扫完之后,马上做做保洁,换换床单,就当作你从没出现过;而且还不许你告诉别人你在这里出现过。好荒谬的感觉,好虚幻的感觉,好改天换地啊。反正当时我的感觉是,哇,原来世界还可以这样变的啊。原来以前的生活都是幻觉,你其实从来没有在这里出现过。是几年的生活,对有些人来说,是十几年啊。不是几天,也不是几个月。

    你就是这么来影响你身边的人的,你就是这么来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的。你可以来做这个社会的良知吗?你可以让中国人信任吗?

    这个世界,我都不知道怎么来认知你了。

    以前,每个人都问我,你去了香港为什么还要回来?为什么不呢?这是最标准的我的方式。其实,后面的话我不好意思说,我怕说出来大家笑话我。为什么不呢?这是我的国家,如果我真的学会了什么,如果我真的有一点点能力的话,哪怕就那么一点点,我为什么要贡献给别人。如果我有一点正义感,我有一点良知,哪怕它很快就会被这个社会吞没,我也希望我能利用它,为大家做点事情。就这么简单。

    我所在的节目,要求我们有正义感,要求我们有责任感,要求我们在这个混乱的社会里,为大家指引方向,哪怕这个方向也依然模糊不清。

    我认同。

    我也一直这么做。

    但是,如今,中央电视台,这个我服务的机构,这个我曾经说服自己去信任的机构,却把黑暗铺天盖地的泼洒过来。

    很多人退却了。我也心生退意。

    我的退却是我开始对中国失去信心。

    这个国家根本还没有学会尊重个人,这个国家不需要我。这个国家如此黑暗,所有的个人都显得那么渺小。在这里,理想主义只配得到嘲讽和打压。

    不值得。不值得。

    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我,等待我。

    还有最后的最后一根稻草,法律。

    当一切都不可以相信的时候,我只能相信法律。

    我仍然愿意相信,这个世界还有公道,哪怕你要付出很多才可以得到。

    没关系,我可以付出。

    如果最后证明,在这个国家,法律也无法保证正义,法律也不是良知。

    那么,我走吧。绝不再回头。

    上帝保佑,

    法律可以给我们一个公正的说法。

    帮我留住对这个国家最后的信念。

    帮助这个国家保留最后一点希望。

    想不明白

    访问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网站也被和谐了,靠,上面有啥啊,都是英文。我看G F W是快疯了
    http://www.sgx.com/  通过tor正常访问,如果是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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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尝试重新设置,或联系网络管理员解决。” 赞一个,真是自由的国度啊
    September 10

    一张考卷——转

    我的词:你能答对嘛?
     
    一张考卷
                            
    龙应台/文 《财经》杂志/总192期[2007-08-20]
      
      这是一门通识教育的选修课,学生从大一到硕士生都有,课程名称是“批判阅读”。期中时,我给学生的第一次考试只有一个题目,但是同一个题目分两阶段考。第一阶段的试题很简单:

      请仔细阅读以下文本并提出自己对这个文本的看法,赞成或不赞成都请阐述理由:

    甲申文化宣言(注1)

      ……文明多样性是人类文化存有的基本形态。不同国家和民族的起源、地域环境和历史过程各不相同,而色彩斑斓的人文图景,正是不同文明之间相互解读、辨识、竞争、对话和交融的动力……
      
       我们主张文明对话,以减少偏见,减少敌意,消弥隔阂,消弥误解。我们反对排斥异质文明的狭隘民族主义,更反对以优劣论文明,或者将不同文明之间的关系形容为不可调和的冲突,甚至认为这种冲突将导致灾难性的政治角力和战争。

      ……我们主张每个国家、民族都有权利和义务保存和发展自己的传统文化;都有权利自主选择接受、不完全接受或在某些具体领域完全不接受外来文化因素;同时也有权利对人类共同面临的文化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我们反对文化沙文主义和文化歧视,并认为此类行为是反文化的。

      华夏56个民族共同创造的中华文化,至今仍是全体中国人和海外华人的精神家园、情感纽带和身份认同……

      我们接受自由、民主、公正、人权、法治、种族平等、国家主权等价值观。我们确信,中华文化注重人格、注重伦理、注重利他、注重和谐的东方品格和释放着和平信息的人文精神,对于思考和消解当今世界个人至上、物欲至上、恶性竞争、掠夺性开发以及种种令人忧虑的现象,对于追求人类的安宁与幸福,必将提供重要的思想启示。

      我们呼吁包括中国政府在内的各国政府推行积极有效的文化政策:捍卫世界文明的多样性,理解和尊重异质文明;保护各国、各民族的文化传统;实现公平的多种文化形态的表达与传播;推行公民教育,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文化、道德教育,以及激励国家、民族和地区间的文化交流。

      把学生作答的卷子都收回来;很快地翻一下,果然不出所料,所有学生都表示赞成,而且努力地试图演绎“甲申宣言”的立场。“文化多样”这个标语或概念,显然已经成为非常“政治正确”的主流思想。

      这个时候再发第二阶段的考题:“政治正确”的东西不一定正确。请详细回答下列问题:

    甲申文化宣言

      A.“我们主张文明对话,以减少偏见、减少敌意,消弥隔阂,消弥误解。我们反对排斥异质文明的狭隘民族主义,更反对以优劣论文明,或者将不同文明之间的关系形容为不可调和的冲突,甚至认为这种冲突将导致灾难性的政治角力和战争。”

      1.何谓“狭隘”的民族主义?与“不狭隘”的民族主义差别何在?“狭隘的民族主义”是否一定“排斥异质文明”?“异质文明”又如何界定?纳粹德国是极端的民族主义者,可是一点不排斥来自意大利的“法西斯”内容和仪式。多少共产党国家,从苏联到阿尔巴尼亚到越南,曾经既是民族主义者又是国际主义者;或者,有多少国家,有时候是民族主义者,一变脸又是国际主义者。也就是说,当“异质文明”符合“狭隘的民族主义”所需时,随时可以被拥抱,因此,不“排斥异质文明”不一定代表心灵的开放和“文明对话”。请提出你的看法。

       2.“排斥异质文明”是否一定等同“狭隘的民族主义”?近数年来,欧洲国家最大的辩论之一便是,如何对待伊斯兰文化中某些价值观,譬如所谓“荣誉处死”。在德国和英国都有来自伊斯兰国家的移民妇女被自己的家族杀害,理由是这些妇女违反了某些伊斯兰的“荣誉”观,譬如跟不为家族所认可的男性交往。当这些以基督教价值为主流的国家要对杀人者进行审判时,争议的关键就是:所谓“荣誉处死”这种“异质文明”,是不是应该被德国或英国这种基督教国家所“排斥”?如果 “排斥”这种“异质文明”,是否就成为“狭隘的民族主义”?

      事实上,当欧洲知识分子以“文化相对论”的理由来要求容忍“荣誉处死”这种价值时,最强烈的反对声音来自伊斯兰世界内部的知识分子,很多人认为“荣誉处死”根本不能代表伊斯兰文化,而是被曲解滥用了。他们认为,欧洲知识分子所谓对 “异质文明”的尊重,落实了反而是对伊斯兰人权的践踏。请阐述你的立场。

      3.你是否也反对“以优劣论文明”?是否也反对“将不同文明之间的关系形容为不可调和的冲突,甚至认为这种冲突将导致灾难性的政治角力和战争”?如果否,请解释为何文明可以论“优劣”。如果是,请回答以下问题:

      a.在崇尚“荣誉处死”和认为“荣誉处死”就是谋杀的两种文明之中,有没有“优劣”之分?

      b.这是否应该被解释为两个“文明”之间的冲突?可不可能“荣誉处死”这样的议题,在伊斯兰文明内部本身就有争议和冲突?

      c.两千五百年前,雅典国王在纪念阵亡将士时,叙述雅典价值和斯巴达价值的差异:“雅典的政府管治尊崇多数而非少数,因此它被称为民主。在生活领域里,我们主张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我们和敌对国的不同更在于,我们是开放的,绝不排斥外国人在本国的学习或观察机会,即使我们的开放可能遭敌对国利用……在教育上,敌对国从人民在襁褓中就开始残酷劳其筋骨,我们却主张个性教育。”请问雅典和斯巴达所代表的两种文明,是否也没有“优劣”之分?

      d.英籍作家拉什迪因作品贾祸,被伊朗发出追杀令而不得不藏匿多年;丹麦漫画家的作品因为被认为亵渎伊斯兰宗教,而引起欧洲多国使馆被焚;“9·11事件”引发全球恐怖行动。请问文明之间的冲突可不可能“导致灾难性的政治角力和战争”?如果这些国际冲突不是“文明”之间的冲突,那么它是什么?

      B.“我们主张每个国家、民族都有权利和义务保存和发展自己的传统文化;都有权利自主选择接受、不完全接受或在某些具体领域完全不接受外来文化因素;同时也有权利对人类共同面临的文化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

      1.请问“传统文化”由谁来界定?如果是政府,是统治者吗?如果是民间,是多数族群吗?是权力阶层吗?譬如中国文化中,经世致用的儒家固属传统,主张无为的老庄是不是?即使在儒家思想中,讲究“君君臣臣”的孔子固属传统,强调“君为轻,社稷为重”的孟子是不是?汉族的史观固属传统,满、蒙、回、藏、苗、瑶、维吾尔的史观算不算?如果“自己的传统”和“自己的传统”之间有矛盾时,请问“每个国家、民族都有权利和义务保存和发展自己的传统文化”这句话如何解释?如何落实?

      2.谁有权利来决定“选择接受、不完全接受或在某些具体领域完全不接受外来文化因素”?政府吗?统治者吗?另外,选择“接受”“不完全接受”“完全不接受”外来文化的依据是什么?“宣言”中这句话要如何执行?

      3.谁能代表一个国家里的全体国民去“对人类共同面临的文化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政府吗?统治者吗?知识菁英吗?

      
    C.“华夏56个民族共同创造的中华文化,至今仍是全体中国人和海外华人的精神家园、情感纽带和身份认同。”

      1.你同意吗?你有没有“不同意”的权利?

      2.试界定“海外华人”──是否包括美籍华人或新加坡、马来西亚华人?譬如新加坡人, 他应该把“华夏56个民族”的文化当作他的“身份认同”吗?如果是,那么他和他国家中的马来人如何共处?

      3.这一句陈述,和B的陈述有无矛盾?

      
    D.“我们确信,中华文化注重人格、注重伦理、注重利他、注重和谐的东方品格和释放着和平信息的人文精神,对于思考和消解当今世界个人至上、物欲至上、恶性竞争、掠夺性开发以及种种令人忧虑的现象,对于追求人类的安宁与幸福,必将提供重要的思想启示。”

      1.你是否同意此处对“东方品格”的认定?

      2.你是否同意作者的论断?

      
    E.“我们呼吁包括中国政府在内的各国政府推行积极有效的文化政策:捍卫世界文明的多样性,理解和尊重异质文明;保护各国、各民族的文化传统;实现公平的多种文化形态的表达与传播;推行公民教育,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文化、道德教育,以及激励国家、民族和地区间的文化交流。”

      1.“焚书坑儒”是秦始皇“积极而有效的文化政策”。“文字狱”的恐吓与“博学鸿儒”的招安是清朝统治者“积极而有效的文化政策”。纳粹和前苏联都曾有过“积极而有效的文化政策”;同时,文化政策也是培养人才、提升国民素养的手段。你认为,什么是政府可以做的,什么是政府不可以做的?

      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从2003年开始推动《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在2005年10月终于得到154个成员签署,只有美国和以色列投反对票。此 “宣言”由加拿大发起,法国主推。加拿大发起之初衷是由于加拿大限制美国杂志进口,被美国告到联合国,指控加国违反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法国则是强烈的 “文化特殊主义”者,认为文化与其他商品不同,必须受到主权国家的保护。譬如,它用政策手段防堵美国影片进入法国市场。此两国遂发起《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的联署行动,主要目标在防堵美国文化商品的渗透和垄断。意即,在“文化多样性”的背后,其实有极大的商业利益的角力(注2)。

      2005年联合国“公约”得胜,支持者宣称,尔后各国得以不被美国文化霸权所主宰,文化多样性得以保存;反对者则忧虑,许多国家将以此“公约”为依据,打着保存“文化多样性”的旗帜,不让国际的电影、杂志、报纸、网络信息进入国内,剥夺人民和全球同步的知识权,造成统治者意识型态的文化垄断。

      以此国际背景重新阅读《甲申文化宣言》,请评论其意义所在。
      
      学生们做完第二阶段考题,得到了“教训”,来对我说:以后知道什么叫“批判阅读”了。■
      
      (注1)2004年9月3日至5日,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在北京举办文化高峰论坛,主题是“全球化与中国文化”。闭幕会上通过《甲申文化宣言》,由许嘉璐、季羡林、杨振宁、任继愈、王蒙五位任发起人,共有72位专家学者共同签署。
      (注2)法国政策规定,电视所播放非欧洲影片不能超过40%,主要电视台必须将收入的3%投资于电影制作,其中2.5%指定给本土片。每一张卖出的戏票,课以11%税,用来支持法国电影制作;外国片若与法国合作,亦可享受。法国4500个戏院中,好莱坞片只占25%,相对于在德、意、英等国,超过80%。政策操作结果,法国年产130-150部影片,占全球第三大,仅次于印度的800部和美国的500部。法国片占有欧洲市场的22%。

    September 07

    何谓“霸权主义”?—转

    我的话:如果你能有耐心跟我一样把这个看完,估计你跟我一样会说,写的真TMD好

     

    何谓“霸权主义”?

    邓晓芒

    近些年来,“霸权主义”这个词在书籍和文章中频频出现,“文化霸权主义”、“西方霸权主义”、“贸易霸权主义“、“话语霸权”、“知识霸权”、“军事霸权”、“金融霸权”……不一而足。然而,到底什么是“霸权”,什么是“霸权主义”,什么意义上的权力或权利才叫做霸权,对这些问题却很少有人过问。这些用语更多地表达了一种情绪化的倾向,一种不满和愤慨,但又说不出什么理由,就说对方是“霸权主义”,几乎相当于一句骂人的话。当然,我并不否认有些权力的确可以恰当地称之为“霸权”或“霸权主义”,尤其是军事霸权和政治霸权,在我们这个仍然奉行“丛林法则”的世界上,“落后就要挨打”、“弱国无外交”的“物竞天择”规律还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不分青红皂白地把一切敌不过人家的事都归之于人家在搞“霸权主义”,并由此激发起中国人素来最容易来劲的扶弱锄强的“侠义”之气,这却并不是一种聪明的做法。当年武松在快活林醉打蒋门神,打掉了蒋的霸权,却树立了自己的霸权。他替施恩出口恶气,只不过是因为得了人家的好处,谈不上什么正义之举。《水浒传》以及金庸武侠小说中大量的都是这种“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式的扁平人物,使人疑心这些人脑子里都灌了水,只凭冲动,不会思考,永远都只配被政客们的机心所利用。我们今天高谈“反对霸权主义”的人,有不少都是看多了金庸小说的人。本文试图对这一概念作一番学理上的分析,严格限定它使用的范围,以免被一些本身有霸权心态的人用来充当自己文过饰非、不讲道理的心理上的支柱。

    “霸权主义”,英文hegemonism,来自于hegemony(支配权、统治权、霸权),源出希腊文ηγεμων(领袖、统帅、向导),原为“走在前面的首领”之义。与此类似,在古汉语里,“霸”字最初意为每月初始之新月,《说文》曰:“霸,月始生霸然也”,由此引申为政治上的“诸侯之长”。郑玄说:“天子衰,诸侯兴,故曰霸。霸,把也,言把持王者之政教”。春秋时期,王道衰,霸道兴,霸与王是相对的,所谓“霸道”是“指国君凭借武力、刑罚、权势等进行统治”,因而又转义为“行事横蛮”,具有了贬义。历史上最后一个以“霸道”自命的是“西楚霸王”项羽,他最终败于标举王道的刘邦之手。儒家以王道为正道,《洪范》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这样的太平世道与霸道相对,而被描绘为“王道乐土”的理想社会。儒家讲“内圣外王”,没有人讲“内圣外霸”。当然,历代帝王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总是采取“王霸之道杂之”的方式,把儒家的理想和法家的统治术结合起来,并行不悖,否则一个王朝是无法达到稳定的。然而,不论是在士大夫心目中还是在老百姓眼里,霸道总是名不正言不顺的,属于不得已而为之,王道则永远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理想,甚至成为一个歌功颂德、阿谀谄媚的专门用语。不过,对于实有霸权者,人们常默认和容忍其霸道,承认他有资格为之,例如人们常常对某人的行为斥之以“霸道”,但不说皇上的意志和行为“霸道”,因为那是应该的,不可缺少的,叫做“圣旨”、“王法”。只有当一个人有了堪与皇帝争雄的实力时,才敢于将最高权力者斥之为“霸道”,而自命为“王道”。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中国历史上,霸道或霸权主义总是与一定的实力优势、主要是军事力量的优势结合在一起的。而军事力量一方面要以经济实力为后盾,另方面又表现为政治权力,但经济力量和政治权力本身还不能称之为霸权,只有加上军事力量才能称之为霸权。例如历史上论经济实力,不论是北宋还是南宋都远远强于北方的蒙古部落,清兵入关时也谈不上什么经济上的优势,只有二十万训练有素的骑兵,靠掳掠来补充军需。至于政治权力如果没有一定的军事力量作保障,那就不过是一个虚名,如同春秋战国时期的周天子。这早已是传统中国政治圈中的常识,毛泽东将它总结为一句话:“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反过来,这一点一经成立,则经济和政治也都有可能成为霸权主义的直接体现。例如在传统社会中,经济上的弱国也不可能成为军事上的强国,所以一个贤明的君主必须“富国强兵”、“高筑墙、广积粮、缓称霸”,才能最终达到称霸天下的目的。而有了经济和军事上的雄厚实力,在政治上也就可以先声夺人甚至蛮不讲理,拥有了予夺生杀的大权。否则就只能“韬光养晦”和俯首称臣了。总而言之,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就是无数的人在各种不同层次上争当霸主的历史,公理和正义都只不过是霸权主义的遮羞布,这也造成了我们今天看待任何事情都习惯于用权力斗争的眼光来分析问题的思维定式。

    的确,这种思维方式也并不是中国人所独有,西方自古以来也有霸权思维的一个粗大的传统。希波战争中,希腊联军击败了拥有雄厚军事实力的波斯霸权,随之而来的就是以雅典为霸主的提洛同盟,再接着是连绵二十多年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即雅典和斯巴达两败俱伤的争霸战。不过,西方霸权思维在罗马时代晚期以及中世纪基督教世界中却有了某种微妙的变化,这就是加入了一种不同于世俗霸权争夺的超验正义的原则。早期基督教并不是靠军事实力和政治经济力量而登上意识形态宝座的,它虽然屡遭迫害,甚至从肉体上被大量消灭,却反而日益深入人心。从教义上说,基督教与世无争,“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现实社会是一个没有正义的霸权世界,只有来世才是上帝的正义审判的世界。所以基督教徒在掌握霸权的人对他们残酷迫害时并不反抗,而是表现出罕有的忍耐和顺从,因为他们所追求的正义只在天上,他们只聆听上帝的声音。到公元4世纪君士坦丁大帝将基督教立为国教,实际上并不是迫于基督教的军事力量,也不是经济和政治上的妥协,而只是为了拢络人心。公元325年,君士坦丁召开尼西亚宗教大会,罢斥了阿里安派(阿里乌斯主义)关于基督具有人性的异端之说,表明基督教正统教义正式地把正义的绝对标准从世俗人间剥离出来,置于超越世俗之上的天国,任何现实的人哪怕是皇帝都不能僭越。从此以后,西方历史中虽然仍然免不了霸权纷争,但任何霸权都无权自命为绝对正义,因而都有一层无形的力量在对世俗力量加以制约。“君权神授”的桂冠不是皇帝能够自行加冕的,而是要由代表另一势力的神职人员来承认并施行仪式,而这一势力并无一兵一卒,全凭精神上的号召力。

    当然,这并不否认西方教权与俗权之争后面仍然隐含有世俗利益和权力的争夺,在世俗社会中,任何一种力量,哪怕是宗教的精神上的控制力,一旦成形都免不了卷入世俗政治和经济的关系。而当教会卷入世俗利益太深时,宗教改革的呼声就越来越强了。但不管怎样,相对于世俗权力而言,教会毕竟代表一种精神力量而不是物质力量,而这种精神力量之强大,有时竟然会盖过物质力量甚至军事力量。1075年,教皇格里哥利七世由君权神授问题与神圣罗马皇帝亨利四世发生冲突,皇帝宣布废黜教皇,教皇则宣布破门律,将皇帝驱逐出教,导致皇帝众叛亲离,不得不于1077年亲自到意大利谢罪,在教皇门外雪地里跪求三天,才获准恢复教籍。这一事件充分表明,哪怕在中世纪那样野蛮的时期,西方社会单凭军事武力来达到政治统治也往往是行不通的,军事霸权有时要服从某种意识形态的抽象正义原则。由于这一点,西方传统文化中除了仍然具有霸权主义的显性要素外,还有一种超越霸权主义的倾向,它在中世纪主要是体现为基督教的超验正义,而在近代则体现为某些人类普世价值。因而像中国历史中那种占主导地位的“成王败寇”的现实法则,在西方要淡得多。虽然中国也有孔子作春秋、乱臣贼子惧一说,帝王也害怕在历史上留下骂名,但他们通常可以运用自己对意识形态和知识分子的控制力,以隐瞒真相、篡改历史的方式逃避这一结局,士大夫们在这方面更多地成为了共谋,自身加入政治霸权中为虎作伥。西方基督教会和后来的大学独立的近代学术体制则形成了一个置身于权力范围之外的价值评价体系,由世俗皇帝一手遮天的情况在西方基本上不可能发生。这就造成了西方人在看待社会历史和政治关系时有可能淡化霸权思维的色彩,而从客观的公正、永恒正义的标准来对事物作出评价。

    所以,当马克思提出以往有文字记载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的时候,中国人马上心有灵犀一点通,直接就理解为“争夺政权”(“夺权”)的历史,并顺理成章地设想成各种不同的人群(“阶级”)争霸的历史,因为这与我们几千年来的历史经验太相吻合了!但马克思的观点在当年却是一种惊世骇俗的创见,因为他是一个唯物主义的无神论者,这种异端思想在西方从来都不是主流。即使后现代的福柯将一切社会生活、包括宗教、知识、教育、医院、监狱、性、艺术、话语等等,凡是带有“规范”或“规训”性质的一切,都称之为“权力”或“霸权”,这对于中国学者来说也并不陌生,因为我们直到今天仍然是一个官本位即权力本位的社会,没有任何事情能够脱离“权”字的介入。但福柯却是通过宣布“上帝死了”、甚至“人死了”而表达了对西方传统的离经叛道。然而,不论是对马克思还是对福柯,我们由自身的先见而导致的误读都并不能使我们扩大我们的视野,反而限制了我们的视野,因为我们压根儿就没有西方宗教中的上帝信仰和近代人本主义、人性论的传统,我们只有霸权思维的传统。
    所以,半个世纪以来,当我们自以为接受了西方最先进的思想即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而把它转用于我们中国的具体国情中,便造成了在经济、政治、文化、艺术、教育、医疗甚至日常话语中的霸权精神,即对军事霸权和准军事制度的无上崇拜。例如,上述这些领域都被我们说成是各条“战线”,从业人员则是这些战线上的“排头兵”,他们的工作被看作具有一种准军事化的性质。文革时期全国人民学解放军,学校机关甚至农村生产队都以班、排、连、营等军队编制作为自己的组织形式,一切人都被纳入到这一浩浩荡荡的行军队伍之中,无一例外,从而使这种战争思维模式达到了极致。我们失去了任何人类客观正义和普遍道德的标准,唯一地把我们的思维固着于压迫-翻身、复辟-反复辟、隐藏-揭露、斗争-反扑、警惕-松懈、压制-打倒这样一些杀红了眼的政治策略之上,我们习惯于把任何事情,包括学术观点和艺术倾向,都上纲上线到与假想中的“阶级敌人”的一场战争。我们已经不会客观地看待一件事情本身,而只会思量它对我(或“我们”)会产生什么样的政治权力效应,是使我们受压还是翻身。这种流毒至今没有肃清,它甚至渗透进一些接受过西方启蒙精神薰染的知识分子和学者的思想深处,作为一种隐藏在血液中的基因而在潜意识中支配着他们的思维方式和话语方式。其实,马克思和恩格斯当年就曾反对将他们的学说所发现的规律解释成恶意的预谋,《反杜林论》中花了很长篇的篇幅批判杜林用“暴力论”来解释经济事实的做法,他们更强调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历史的客观发展趋势。而中国传统的道德历史观和对人际关系的“诛心之论”,使我们把人对人的控制直到对人心的控制视为日常生存的基础。在中国,官与民之间没有明显的区别,即使只有三个人,也要设一个“小组长”来管理下级并对上级负责,形成几乎“全民皆官(管)”的“人盯人”的局面。稍微有点文化、识几个字的人,都在自己的自然生命之外,还附加了一条“政治生命”,它往往比自然生命更加重要。中国人的这种全民从上到下的政治化、权力化和霸权化今天几乎已经成为一个举世皆知的事实,以至于中国文学在世界上通常都被当作政治诠释的作品,而没有人当成真正的文学作品来欣赏。就连科学研究,一段时期也被我们当成了“阶级斗争”和权力斗争的战场。虽然最近二十多年来我们在各方面做了很多“拨乱反正”的工作,但这种霸权思维模式仍然在暗中限制着我们对文学、历史和哲学等等问题的思考。

    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我们许多做思想研究的人对于外来思想的“霸权主义”如此敏感了。我们从来就没有客观冷静地看待外来文化,而是毫无例外地把它们视为一种“文化侵略”。我们对一百多年来的中国历史的解读就是侵略和反侵略、殖民地化和反殖民地化的历史,这种两分法的对立观念从小学开始就被灌输进我们的孩子们头脑里,就像文革时期五年级小学生黄帅自发地喊出:“我是中国人,不学外国文!”这样的口号。虽然今天不学外国文(主要是占据霸权地位的英文)已经不被看作是有文化的中国人了,但霸权心态却在这样教育出来的中国人心目中仍然是一个挥之不去的基本情结。吊诡的是,霸权心态的另一面就是奴才心态,只有奴才心态的人才最关心谁有霸权,谁是霸主,才最羡慕握有霸权的主子。所以,奴才心态的人只要有一丁点儿可能性,就想要充当一回霸主。例如,我们中国一百年来在军事上、政治上尝尽了被人欺压的苦果,不得不承认人家的霸权,但在文化上、精神上我们似乎还有可能反败为胜。于是,无数的文人为此趋之若鹜,孜孜矻矻地在这上面建构起自己排他的“尊严”,如果不能胜过人家,就觉得自己在别人面前“矮了一截”。我们就是不能用客观冷静的眼光看待中外一切学术,因为我们缺乏超验正义和超验真理的观念,我们认为那些观念都是西方来的骗人的鬼话,我们的文化人格不是建立在平等交往的法则上的,而是建立在霸权优势之上的。不当霸主,就会沦为奴才,这是我们从小就被教育的思维模式(“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哦!”“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而在国际交流和文化对话日益频繁的今天,这种心态只能使我们变得妄自尊大、气量狭小和猥琐不堪。

    所以,我认为虽然所谓霸权主义在中西文化的传统中都有其深厚的根源,但把霸权思维当作唯一可能的思维方式,而缺乏超越霸权思维的更高价值维度,这却是中国传统思维相对于西方思维方式的一贯特色。当代西方某些国家尽管凭借强大的军事武力而取得了国际关系中的霸权地位,但他们使用这种霸权时毕竟还顾及到普遍正义和公理的要求,至少必须打着这种意识形态旗号,而不敢公然违反人类共同价值的普遍标准而诉诸赤裸裸的武力,这应当看作是两次世界大战和冷战结束以后的时代的进步。相反,我们今天如果不借用西方人所创造出来的这些普世价值标准,我们就几乎没有谴责他们的霸权主义的正当理由,顶多只能批评他们是“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并力图通过使自己变大变强来使对方不敢欺凌自己,这就还只是一种霸权思维。如果这个世界上只有大小强弱的差别而没有普世正义,那么我们对恐怖分子也就用不着加以谴责了,因为他们难道不正是“弱小者”吗?他们只不过是运用同一个霸权思维而在小范围内造成了以强凌弱的局面而已。我们今天能够以“人权”标准来谴责大国的霸权主义和恐怖分子的卑劣行径,正表明我们无形中已经接受了西方近代以来的普世价值,这恐怕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

    然而,知识界一些人至今还深陷于这样一种糊涂观念中,即认为西方普世价值其实并不具有全人类的普遍性,而只是“西方成年白种人”在西方中心论的文化背景中为自己的强权捏造出来的虚假借口,他们以这种方式来欺凌和压榨弱小民族,所以我们在反对他们的霸权主义的同时也要揭穿他们的这套观念的虚伪性。这种看法表面上很符合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同时与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不谋而合。其实,只要我们仔细分析一下这种心态后面的文化心理,就会发现他们不过是中国传统“战国策”式的思维方式在现代的延续。这种思维方式看起来似乎可以把握事情的本质,实际上暴露了传统思维模式的狭隘性。当今世界早已不是二战时期的世界,否则两个超级大国的核武器恐怕已经把地球毁灭了不止一次了。今天即使有文明的冲突,也不是在几百年前的水平上进行,而是在普遍人权的底线上进行,不然美国也不可能花大量的美元去研制“精确制导炸弹”以避免伤及对方的无辜平民,而恐怖分子也不可能受到全球大多数人类的同声谴责了。实际上,恐怖分子之所以滋生,也正是打的西方文化的“人权”牌,如果西方国家根本不尊重人权,或者只是虚伪地尊重人权,则恐怖分子就失去要挟的武器了。这甚至也从反面说明,从历史发展的前景看,人类普世价值将在国际政治生活中取得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力,单纯军事霸权将受到越来越多的约束,只有在这一前提下,各个不同的国家、民族、文化和宗教信仰的关系才有希望逐步摆脱赤裸裸的霸权主义而走向对话和宽容。但首先必须具备的条件是,这些民族、文化和国家的知识分子作为先知先觉者,要能够充分理解和接受人类普世价值,抑制盲目排外的情绪化陷阱,走出传统霸权思维的桎梏,以开放的、平和的心态面对事情本身。

    具体言之,中国知识分子在今天特别要把西方强势文化中的霸权主义因素和其中的普世价值因素区别开来,警惕文化保守主义利用民众的无知和盲目情绪而对一切西方思想加以排斥。我们对于中华民族在上个世纪由于西方列强的霸权主义所遭受的深重苦难进行了痛苦的反思,但是对于由我们自己的封闭和愚昧而造成的苦难,我们却反思得远远不够。而在今天,当我们国力有所增强,国际地位有所提高的时候,我们往往就“好了疮疤忘了痛”,又开始妄自尊大起来。最为可悲的是,中国的知识精英们中也开始流行一种政客眼光,即用一种怀疑和反感的态度来对待西方优秀的文化成果,以“文化霸权”为由否定其普世性。一百多年来的西学东渐并没有使我们深入到西方文化的深层,而只是断断续续地在表层上滑来滑去,而现在竟然有许多人已经大不耐烦了,觉得在西方的“话语霸权”之下充当追随者有损于自己的民族尊严。这些人中有不少其实并不是一开始就持这种文化保守主义的态度,恰好相反,当初正是他们卖力地把西方最新时髦的理论和学说引进国内来,制造了一波又一波的“西学热”。但由于他们引进西学的态度仍然是霸权思维的态度,他们以为自己掌握了西方话语就是掌握了“话语霸权”,所以一旦时尚改变,他们预计“国学”将上升为更具霸权性的话语,这些人马上改弦易辙,转而依托传统的话语来谋求话语霸权,觉得这样做似乎更踏实、更有低气。然而,平心而论,不论是西方的科学话语还是西方的人文话语,人家并没有拿枪逼着你们接受他们的东西,当初是你们哭着喊着跟随人家的最新时髦亦步亦趋,生怕落后一步就抢不到话筒。许多人写汉语文章一个中文注释都没有,全是密密麻麻的外文注释,不就是为了吓唬中国人吗?这种话语霸权不正是这些中国人造成的吗?他们靠这个升了职称,获得了学术地位,现在反过来批评“西方话语霸权”,其他人也跟着起哄,仿佛自己多么爱国似的,也太取巧了吧?

    应当说,就“话语”而言,西方话语是当今世界上最不具有霸权性质的一种话语。虽然这种话语自认为具有普世性,但却并不强加于人,而是主张宽容,并且认为这种宽容正是其普世性的一个重要标志。当然,这只是就主流和本质的方面而言的,并不排除在某些场合下也被某些人利用来达到霸权主义的目的。但西方文化发展到今天,已经展示出它有充分的思想资源来消除人类的互相隔阂,营造不同文化间对话的语境。自由、平等、博爱、科学、理性、民主、法制、人权等等,这些不仅仅是西方人几百年来所追求的,而且也是中国人一旦了解到也必然会梦寐以求的。虽然任何价值都有可以进一步质疑之处,但只有一种价值能够为这种不断质疑提供基本的话语平台,这就是西方言论自由和人权的价值,如果对此也加以质疑则无异于思想自杀。这种道理并不需要很高深的理论修养和很聪明的头脑,只要我们抛开固有的情绪化的成见,冷静地看待西方文化中那些并非西方社会所独占的价值,就足以理解到了。比如,我们有些人大力批判西方的“理性主义”或“理性霸权”,就是一种荒谬的论点。西方后现代对他们固有的理性主义传统加以批判的审查,固然具有完善这个传统并弥补其不足的作用,但中国人身处一个非理性的文化传统中,对“西方来的”理性主义也视若仇寇,称之为“西方话语霸权”,这就不仅仅是缺乏思维能力的问题了。这种说法颠倒了“霸权”一词的本义:霸权本来意谓着不讲道理、全凭武力和威慑进行统治,现在讲道理竟然也成了“霸权”的一种,难道反对霸权就是反对讲道理吗?这不是一种更强横的霸权思维吗?真正反对霸权的人至少必须让人家讲清道理吧?至少必须听听人家讲的有没有道理吧?西方理性主义当然有其片面性,但它至少给人们通过对话克服各种片面性提供了可能的条件,否则我们只能把自己封闭在自身中,倒退回一个如同霍布斯所说的“人与人像狼一样”的不可通约的世界。如果说这种封闭性的要求也是一种“反霸权”的姿态,那么这种反霸权恰好本身就是最极端的霸权姿态,它是肯定一般霸权原则并导致人类永远处于霸权主义盛行的时代的,而近五十年来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的超越霸权主义的全球共识(如互利原则、对话原则、谈判原则、理性原则)必将毁于一旦。
    由此得出的结论是:我们在反对西方霸权主义时要注意,不要把这种反霸权变成自己追求霸权的手段,同时不要把那些并非依仗暴力强加于人的思想观念、文化内涵、价值标准都当作自己反霸权的对象,凡是这样反对霸权的人,自己就是霸权主义的忠实信徒。

    September 05

    民主不是自由——转

    我的评:暴民政治,呵呵,让我想起若干年前的文化什么命了

     

    民主不是自由

     

    在《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里没有“民主”二字。这绝不是偶然的。美国的开国者们对“民主”怀有极大的戒心。针对最近《内地可以向香港学什么》(见这里)惹来的争议,让我引几段,然后说几句,合起来算作回应。

    John Adams(《独立宣言》起草人之一,美国第一任副总统、第二任总统):

    It is hard to say that every man has not an equal right; but admit this equal right and equal power, and an immediate revolution would ensue. In all the nations of Europe, the number of persons who have not a penny is double those who have a groat; admit all these to an equality of power, and you would soon see how the groats would be divided.[1]

    中译:很难不让人们享有平等的权利;然而,一旦承认这种平等的权利和权力,革命就会接踵而来。在欧洲,身无分文的人是袋有铜板的人的两倍,一旦让他们享有平等的权力,那些铜板很快就会被分掉。

    Alexis de Tocqueville(《美国的民主》作者):

    I am not opposed to democracies. They may be great, they may b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will of God, if they be free. What saddens me is, not that our society is democratic, but that the vices which we have inherited and acquired make it so difficult for us to obtain or to keep well-regulated liberty. And I know nothing so miserable as a democracy without liberty. [2]

    中译:我并不反对民主政体。它们或许很了不起,或许符合上帝的意愿,如果这不需要付出代价的话。让我苦恼的,不在于我们的社会搞民主,而在于我们与生俱来的和后天习得的恶行,令我们很难保有井然有序的自由。以我看来,没有什么比缺乏自由的民主更可怕的了。

    It was not want, but ideas, that brought about the great revolution; chimerical ideas on the relations between labor and capital, extravagant theories as to the degree in which the government might interfere between the workingman and the employer, doctrines of ultra-centralization which had at last persuaded large numbers that it depended on the state not only to save them from want, but to place them in easy, comfortable circumstances. [3]

    中译:不是因为缺了什么,而是因为动了念头,才导致了大革命;人们凭空捏造了劳力和资本之间的关系,大胆设计了政府应该如何适当介入劳资关系的理论,炮制了主张极度集权的学说,并让许多人相信,依靠政府不仅能免于匮乏,还能过上安逸舒服的日子。

    Milton Friedman(《资本主义与自由》作者):

    Viewed as a means to the end of political freedom, economic arrangements are important because of their effect on the concentration or dispersion of power. The kind of economic organization that provides economic freedom directly, namely, competitive capitalism, also promotes political freedom because it separates economic power from political power and in this way enables the one to offset the other.

    Historical evidence speaks with a single voice on the relation between political freedom and a free market. I know of no example in time or place of a society that has been marked by a large measure of political freedom, and that has not also used something comparable to a free market to organize the bulk of economic activity.

    History suggest only that capitalism is a necessary condition for political freedom. Clearly it is not a sufficient condition. Fascist Italy and Fascist Spain, Germany at various times in the last seventy years, Japan before World Wars I and II, tsarist Russia in the decades before World War I – are all societies that cannot conceivably be described as politically free. Yet, in each, private enterprise was the dominant form of economic organization. It is therefore clearly possible to have economic arrangements that are fundamentally capitalist and political arrangements that are not free. [4]

    中译:经济安排被看作是达到政治自由这一目标的手段,因为经济安排能够影响权力的集中和分散。那些能直接提供经济自由的经济组织,即竞争的资本主义,也能促进政治自由,因为它将经济权利从政治权力中分离出来,从而使得两者可以相互制衡。

    历史绝无二致地表明了政治自由和经济自由之间的关系。古往今来,没有任何享有政治自由的社会是缺乏经济自由的。

    历史只表明资本主义是政治自由的必要条件,而显然不是充分调节。法西斯治下的意大利和西班牙……都不是享有政治自由的社会,但都是以私有企业为主体的经济组织。因此,一个实质是资本主义、但政治并不自由的社会显然是可能的。

    Walter E. Williams(梅森大学经济学教授及辛迪加专栏作家):

    If rape is deemed immoral and a violation of an individual’s rights, then gang is no more moral or ethical. [5]

    中译:如果强奸被看作是不道德的,是对个人权利的侵害,那么轮奸就不应该是比较高尚或比较有道德的。

    Some might object to my calling welfare, Medicare, and farm handouts “theft” and prefer to delude themselves by calling them “income redistribution.” That being the case, might we give sanction to government-sponsored rape by renaming it “compassion redistribution”? [6]

    中译:有些人恐怕不同意我把福利、公办医疗保险和农业补贴称作“盗窃”,而喜欢自欺欺人地把它们称为“收入再分配”。照那么说,我们是否也可以让政府来审批政府支持的强奸,并称之为“安慰再分配”?

    How is it decided who may harm whom? In a dictatorship, it’s the dictator who decides. In a democracy, it’s mob rule. How is it decided in a free society? In a free society, the question of who may harm whom in what ways is decided through private property rights. [7]

    译文:怎样断定谁可以伤害谁?在独裁体制,由独裁者决定。在民主社会,由暴民们决定。在自由社会,由私有产权决定。

    High up on my list of annoyances are references to the United States as a democracy and the suggestion that Iraq should become a democracy. The word “democracy” appears in neither of our founding documents — 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nor the U.S. Constitution.

    Our nation’s founders had disdain for democracy and majority rule. James Madison, in Federalist Paper No. 10, said in a pure democracy, “there is nothing to check the inducement to sacrifice the weaker party or the obnoxious individual.” During the 1787 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 Edmund Randolph said that “in tracing these evils to their origin every man had found it in the turbulence and follies of democracy.” … Chief Justice John Marshall added, “Between a balanced republic and a democracy, the difference is like that between order and chaos.” The founders knew that a democracy would lead to the same kind of tyranny suffered under King George III. Their vision for us was a republic. [8]

    中译:最惹我生气的头几件事之一,就是听到人们说美国是个民主国家和说伊拉克应该成为一个民主国家。在我们两份立国文件——《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中并没有“民主”这个字。

    我们国家的创始人蔑视民主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中说,在纯粹的民主社会里,“把牺牲少数人或不得人心的人送上祭坛的冲动,不会受到任何制约。”在1787年宪法大会上,伦道夫说“这些恶行都能追溯到民主造成的骚乱和荒唐之中。”首席大法官马歇尔说“受制衡的共和与民主的差别,就像是秩序与紊乱之间的差别一样。”立国者们知道民主会导致暴政。他们追求的是共和。

    Thomas Sowell(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高级研究员):

    The only time I have left a court room with more respect for the law than I had going in was in a court in Hong Kong, when it was under British colonial rule.

    The case involved a Chinese laborer accused of theft, an accusation with considerable circumstantial evidence behind it. This case was presided over by a crusty old British judge, of upper-class demeanor and wearing the traditional white wig. He kept both lawyers on a short leash and let the witnesses know too that he had no tolerance for nonsense.

    It would be hard to find two individuals more different in background and status than the Chinese laborer on trial and the British judge in charge of the case. Yet race and class were not destiny, despite the current dogmas of our intelligentsia. What was clear from the outset was that the judge was determined to see that this man got a fair trial – no more and no less. In the end, the laborer was acquitted. …

    Democracy and freedom are too often confounded. Britain itself did not have anything close to democracy until the Reform Act of 1832. But it had freedom long before that.

    The fundamentals of freedom – limited government, separation of powers, an independent judiciary, free speech, jury trials – existed in Britain for many generations before the franchise was extended to most males. The whole spirit, and many of the phrases, of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derive from British law and government.

    Just as freedom can exist without democracy, so democracy can crush freedom. …

    Today, the confusion between freedom and democracy leads far too many Americans, including those in high places, to seek to spread democracy around the world – in complete disregard of the circumstances of the particular countries. In some respects, we may be more dangerous to our friends than to our enemies, when we pressure them to set up at least the trappings of democracy. …

    The British were very wise to have given Hong Kong freedom. But they may also have been wise in not attempting to experiment with democracy, where the traditions needed for it did not exist. [9]

    中译:我唯一一次从法庭出来时对法律的敬意要比进去时大的体验发生在英国殖民统治下的香港法庭。

    案子涉及一个被控偷窃的中国壮工,证据还不少。审讯由一个脾气暴躁而年事已高的英国法官主持。他一副上流社会的架势,还带着传统的白色假发。他既没让双方的律师有任何借题发挥的余地,也没让证人感觉到他会容忍任何胡说八道。

    一个是受审的中国壮工,一个是负责判案的英国法官,两人的背景和地位太悬殊了。但种族和阶级并不决定什么,尽管现在的知识分子都这么人云亦云。一开始就很清楚的是,法官决意要确保那人得到公平的审讯——一点也不偏,一点也不倚。最后那人被判无罪。

    人们经常把民主和自由混为一谈。英国在1832年《改革法案》前,没有任何民主,但早就享有自由了。

    在投票权扩展到大部分男性前,自由的基石——有限政府、分权、独立司法、言论自由和陪审团公审——在英国就已经代代相传。美国宪法的全部精神以及许多字眼都来自英国的法律和政体。

    自由不仅可以不依靠民主而存在,民主还可能摧毁自由。……

    今天,由于对自由和民主的关系混淆不清,太多的美国人,包括那些位高权重的人,都在想方设法把民主传遍世界,而完全置特定的国情于不顾。从某些方面来说,当我们强迫我们的朋友好歹要装上民主的花环时,我们对他们的威胁可能甚于对敌人的威胁。

    英国人明智地给了香港人自由,但他们可能也基于同样的智慧,没让香港尝试民主。那里并不具备民主所需要的传统。

    民主(democracy)不等于自由(liberty),两者的差别要比鸭蛋和皮蛋的大。多数人暴政,从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以来,就一直是重要话题。是一直,而不是当中某人的忽发奇想。围绕这个问题发言的学者,包括上述几位,对人性和公众情绪深思熟虑,对政治博弈高瞻远瞩。他们既不愚蠢,更非无耻。著名的《联邦党人文集》第9、10和51号,托克维尔的《美国的民主》第二卷第四部分,都是清晰的读物。

    当代对民主的研究也一再确认了“民主有问题,它不仅有别于自由,而且经常与自由冲突”的主题。有两类体制。一,它里面每个人都只能产生有限的、受严密约束的外部副作用,它里面每个人都基本能且只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自作自受。自由和法治社会属于此类。二,它里面每个人都能产生非常大外部副作用,它里面每个人都经常不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种瓜不得瓜,种豆不得豆,自作不自受,每个人的双手都插在别人腰包里,每个人的福利都依赖于别人的想法。计划经济和民主社会都属于此类。在缺乏前者的情况下大搞后者,对哪国人都不合适,对中国人当然也不例外。 

    历史事实也支持这种观点:从有私有产权和法治传统(传统是指代代相传的习惯)社会走向民主,与从其他社会走向民主,两者的结果往往是南辕北辙。二战后,许多国家纷纷走向民主,其中不少弄得一团糟。一般人会说,那是因为他们没搞真的民主。为什么不搞真的,复印机都那么便宜了?答案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他们搞不来真的。噢,那什么是“这样那样的原因”?私有产权传统和法治传统是无论如何不可忽略的因素。以伊拉克为例,推翻暴政值得普天同庆,但为了政治正确而马上实施民主普选,则是作茧自缚。

    我的看法:除非每一个参与者都先有了自己的被明确界定和受到高度尊重的产权,然后又自愿把它们交给“多数人原则”处置,否则在其他任何情况下的民主,都是对个人权利的侵犯。更甚的是,对一个连排队都还没学会的民族来说,对一个豪宅花园未能放心拆除围墙的国家来说,对一个不懂得对诸如“为自由而限权、为福利而问责”的言论自动产生敌意的公民思想状态来说,搞民主更容易滑向失控,大家抱成一团走入泥潭,陷下去了还不知道为什么。

    注释

    [1] John Adams, Works, X, p. 267.
    [2] Simpson, Memoir, Letters, and Remains of Tocqueville, II, P. 384.
    [3] Tocqueville, The Old Regime, p. viii.
    [4] Milton Friedman, Capitalism and Freedom, Chapter 1.
    [5] Mark Steckbeck, See here.
    [6] Walter E. Williams, “When and Under What Circumstances Should Violent Force Be Used?” See here.
    [7] Walter E. Williams, “Who may harm whom?” See here.
    [8] Walter E. Williams, “Conflict: The Battle Hymn of the Democracy” See here.
    [9] Thomas Sowell, Barbarians Inside The Gates, p. 89.